新蔡县河坞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
发表时间:2024-06-05 08:41:43    来源:admin

“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,符合视同工伤情形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,并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和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;不符合视同工伤情形的,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……”。近日,新蔡县见义勇为协会河坞乡工作站、公安辅警等人员深入李湾村“三夏”执勤卡点、田间地头、农活现场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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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、张贴宣传条幅等方式,向农民群众普及见义勇为相关知识、政策、法律法规等,解答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见义勇为如何申报、享受相关政策、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有关问题,激励有条件的人积极投身到见义勇为行列中来,使广大农民群众对见义勇为有了深刻全面的认识,增强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事业的了解和关心关注。

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对见义勇为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,营造出弘扬见义勇为、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。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,张贴宣传条幅6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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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下一步,河坞乡将号召广大农民群众、社会各界人士、全乡中小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,自觉成为见义勇为事业的参与者、宣传者、践行者,努力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、关爱见义勇为人员、争当见义勇为英雄、倡导见义勇为良好的社会氛围”。新蔡县见义勇为协会河坞乡工作站长、县公安局河坞派出所长杨冬冬表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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